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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五瘟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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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佳人坐在轮椅上,身后是大开的屋门。屋里有烛光,屋外有月光,她在两种光线交相辉映下侧了侧首,嘻嘻笑着:“阿兄,你忘了把飞着玩还给人家啦。”

花错淡淡道:“她会回来拿的。”

“哦?那么有信心?”花佳人笑靥更大了,“我看小娘子走时可是气急了呢。”

“一对价值一金的暗器,要是为了活命,用了也就用了,现如今嘛……”花错走到门口,向空无一人的堂屋看了一眼,转了话题问道,“怎么样了?”

“如你所料。”

花错轻轻哦了一声,脸色却越发凝肃了起来:“她可还有再说什么?”

花佳人摇了摇头,道:“没有,不过她有留下点东西。”说完,她将手中的一个锦囊递给花错,“你看看吧”

“先回去吧。”花错随手弹出几股气劲熄了屋里的灯烛,而后推起轮椅边走边道,“你是不是有话想问?”

“阿兄,你不觉得这事从头到尾透着古怪吗?”

“说来听听。”

“第一,你在找叶家后人的消息,应该是名利壁传给窦元僖的。这说明他们一直在互通有无,那窦元僖为什么不直接找梅少虞救人?相比我们,她应该更信任梅少虞才对。”

“那第二呢?”

“第二,就是那个颜娘。我刚才向窦元僖旁敲侧击地打听了一下她的消息,但观她神情,她好像真的就把颜娘当成一般的小童,话里话外,完全不知道颜娘会武。如此一来,梅少虞把颜娘放在窦元僖身边的目的又是什么?保护?监视?若说保护,她夫君是一帮之主,酩酊派的人手还不够吗?若说监视,她一个久居青冥里的深闺妇人,有什么值得监视的?”

“还有吗?”

“还有就是,听窦元僖的意思,沈莳商和她儿子如今陷入困境,而且应当不是受伤或者生病,那么就是为人所害,可是之前见到沈大哥,他却毫不知情的样子,你不觉得奇怪?那可是酩酊三杰之一,‘金络勾陈横琴望,说事不离沈踏香’的沈大管家。”花佳人兴致勃勃道,“阿兄,我们是不是要连夜赶路了?”

“这个倒是不急。”

“啊?”

花错漫不经心道:“虽然需要乔装打扮,但至少目前看来,窦元僖还能自由出入。再则,再过几日,就是他们的儿子周睟日,在那之前,这二人当无性命之忧。”

花佳人点点头道:“确实也有道理。”然后她侧仰起脑袋,满脸好奇,像极了刚刚睁眼看到这千人万态世间的小猫,“阿兄,那你跟我说说,你怎么会知道窦元僖右手胳膊上有疤?”

“爹说的。”

“啊?”

“啊什么啊。”花错脚下步子一顿,敲了一下对方的后脑勺,“阿爹找了叶大郎那么多年,你以为他是到处瞎找的?”

花佳人捂住脑袋不服气道:“那你倒是说说,阿爹是怎么查到的?这可是女子身体部位!”

“这要从窦元僖,也就是叶七娘的曾祖母说起了。”花错推着木轮椅走在铺着青石板的窄巷里。巷子两旁都是住家,墙头探着各色花卉,或繁杏初开,或梨花笼月。很多院子檐下挂着烛光昏黄的气死风灯,每次从墙边走过,门里桃边,都能听到隐约的人声,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一处不在点缀这个浮云易变的人世。花错略有些淡荡的声音夹杂在这窃窃私语中,如山河影里,十分惹人遐思,“叶七娘的曾祖母出身‘星霜十二司’的云南司家,是司星左/派司星竹的堂姐。当年嫁入姑苏叶家之后,把当地流行颇广的一些巫术风俗也带了过来。”

“在云南苗疆,每个婴儿都要接受一项仪式,就是在满三个月的时候,在左臂种入一枚‘五瘟蛊’。此蛊只能在人体生存一旬,但在它存活时期,能吸收各种瘴毒、疫毒……而等一旬时间一到,它就会自行腐烂脱落。所以但凡种过此蛊的人,左臂都会留下一个婴儿指甲盖大小,状如雪花样的疤痕,但同时,也会对各种瘴毒、疫毒免疫。窦元僖曾祖母在世时,各地曾横行过一段时间痘疮,她就是靠着这个五瘟蛊才保全了整个叶家上下。自那以后,只要是叶氏子孙,不管男女,在出生满三个月时,都会种五瘟蛊。”

“哦,我明白了。”花佳人恍然大悟,“所以哪怕窦元僖只是个外室子,还没记入族谱,但你听她说她爹对她娘还是有点感情的,就猜她爹可能也给她种过五瘟蛊,所以才让我检查她的身体……啊,那么一来,叶大郎不是也……”

“不错。”花错语气有点无奈,“可惜现在就算知道了这等辛秘也没什么用,我们连叶大郎在哪里都毫无头绪呢。”

“我倒觉得,这位叶家大郎光身世就已如此离奇曲折,想来也不会是个泯于众人的人物,说不定,此刻正在哪里搅风搅雨呢。孟子不是说过吗,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花佳人插科打诨,悠悠吟了几句,才正色道,“可是阿兄,我们花家和姑苏叶家是不是有什么渊源?要不然怎么爹爹会对叶家一事那么上心?临死都还惦记着。”

“姑苏叶家和娘亲那边,确实有点关系,回头我和你细说。另外一个呢,阿爹也确实是受人所托。”

“嗯?受人所托?”

花错突然想到日常没少被这个古灵精怪的小丫头打趣,便故意卖关子道:“你平日那么喜欢胡思乱想,要不猜猜看。”

花佳人一听,来了兴致。

在寻找叶家大郎这事上,其实花佳人并没有多少参与感。一来花榭病逝时,她还尚未知事。二来,事情已过了二十年,双方甚至从未正式见过面,本身也确实没什么相知莫逆的深情厚谊。之所以一直没有反对花错行事,顶多是完成亡父遗愿那么一点孝心罢了。

“我知道了,是神枪沈殇!”

“不错。”花错赞许地点点头,“怎么猜出来的?”

花佳人装模作样叹了口气道:“爹喝醉的时候,不是经常念叨这辈子就对不起两个人嘛?一个是娘亲,一个就是沈殇。”她声音带点不经意的得意,清脆如黄鹂百啭,“这段时间把一些细节串了串,大概也就理清了。”

“第一,沈殇是爹爹的至交好友。”

“第二,赵世居案发的熙宁八年末和熙宁九年初,爹曾奉上皇之命三下江南。”

“第三,如果我没记错,前几日,你曾告诉我,当年根勘所人疫案后,受嘉王赵頵所托,接走叶家大郎的,正是沈殇。”

“只是,沈殇一个江湖人士,怎么会参与到这场朝政大案中呢?”

“谁让沈殇是个武痴呢。他一生都在以武求道,追求通过形、神、气、速、力的修炼从而达到人枪合一的境界,但不知为何,一直无法突破。所以当年嘉王拿出《道合功法》请他出手,护卫叶大郎逃命,他二话不说就接受了。”花错语音悠然,如琴韵般远如碧霄而来,“沈殇为人义薄云天,智略无双,是个英雄人物。可他毕生时间都花在武道上,对世道人心,终是看得太浅。”

“爹曾跟我分析过,以当年赵宗治集结的那批高手的实力,想要将沈殇困死杭州,并非易事。但不知为何,熙宁十年,还是传出了沈殇身殁的消息。虽然后来,我们知道那是他借假死之计,金蝉脱壳,但想来当时,沈殇应当伤重,身处绝境。否则以他的性子,不至于在爹因为此事挂冠而去之后还特意写信给爹。毕竟如你所说,花叶两家,确实没什么深厚交情……可惜那时正赶上娘亲临盆,中间耽误了几日。等父亲赶到约定之地,已找不到他了。之前在名利壁,丁七郎也曾说起过,沈殇是死于元丰二年。只是我一直想不通,他既然都已假死脱身,为何还要回转杭州呢?”

“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花佳人冰雪聪明,当下便有了一些想法,“还有一种可能,如果一个人,身受重伤命不久矣,还带着一个不会武功的小童,朝廷的人马又布下了天罗地网,说不定连江湖上,都发出了悬赏令,天下之大,无处藏身……”

花错喃喃道:“那倒不如铤而走险,置之死地而后生!或许能为叶大郎争得一线生机。”

花佳人笃定道:“这种可能性不小。”

花错颔首:“以沈殇一诺千金的为人,为了当初的约定去赴死也不是不可能。可为什么他一定要回玳瑁岭,思无邪庄呢?”

“唔,这个问题……”花佳人作势摸了摸下巴,突然灵光一闪,她俏生生笑道,“会不会卿三娘的男人就是沈……哎呀,阿兄!你又敲我头!都说敲多了会变笨!”

“你这脑袋瓜里,到底装了什么乱七八糟的玩意儿。”花错哑然失笑,“爹说,沈殇对武道的痴迷已经到了……反正就是没有一个人,不管男人或女人能越过他的枪。”

花佳人冷哼一声不赞同道:“杜伯伯不也是个剑痴?可他当初不也成家立业了?”

“……”

“什么杜伯伯?”

“就是……”花佳人闻声望去,顿时眼神发亮,嘴角翘起如挂了一轮弯月,“阿弃!你怎么在这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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