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悯不爱读书,一点不爱。
读书,坐着,还要坐得端正,坐一整天,听人讲大道理,之乎者也,抑扬顿挫,听得人要昏过去,昏不过去,因为先生不许,先喊,喊个几回,要是还昏,就打手板。
先生是个老学究,方圆百里有名的,生了几个女儿,没有儿子,他家的女儿,听说出嫁前从没出过家门一步,这是大家小姐的教养做派,嫁出去后,也没丢他的人,贤名显著 ,因此几个女儿,都是百家求,先生很以此为傲,以为尽管这辈子没考出功名,但养出了这几个女儿,这辈子便没有白活。对学问,先生是很虔诚的,只要手里有书,便立即抬头挺胸,读书,读得抑扬顿挫,脑袋后仰,转个圈,再回来,要是读到什么警世名言,便停下来,再读一遍,或者两遍。刘悯不爱读书,在老先生眼里,简直是犯了死罪,可是刘悯的祖母给他很多钱,所以他也不便说什么,只是面对刘悯时,脸上从来只一个表情,眉心皱在一起,嘴抿着,露出下半张脸上的几道深痕,刀挖出来似的,好像他对眼前的一切都不信任。
刘悯很不喜欢这个先生。是因为不喜欢读书而不喜欢这个人,还是因为讨厌这个人才厌恶读书,刘悯自己也分不清楚,不过不重要,因为结果都一样,他早就是既讨厌读书,又讨厌先生。先生留长须,柔顺清逸,仙气飘飘,同先生的女儿一样,是先生生平得意之处,总是拈在指尖不住把玩。但刘悯却因为先生的这把美髯,背后叫他老山羊。
可是再不喜欢,也不能把人换掉,因为这个人,是他父亲指定的。
读书本就枯燥无趣,哪有游山玩水来得逍遥自在?何况又有这么个不喜欢的人在,能学得好才怪。
可是又不能学不好,因为他毕竟是探花的儿子,学得不好,带累他爹的名声。
他爹的名字,在萍城,乃至全天下,都可谓是如雷贯耳,十四岁的秀才,二十岁的解元,二十一岁的会元,殿试点探花,天纵奇才。探花是一甲第三名,只是第三名,未必是他的学识不如前两个,而是他年轻,又生的英俊。二十一的探花郎,第三名不是遗憾,而是一种锦上添花。
探花郎的独子,生下来至今,走到哪里,都是上宾。
刘悯承认自己的确因为这个头衔得到了许多好处,所以他愿意维护他父亲的名声。
再不喜欢读书,也还是硬着头皮读。
好在他实在聪颖,悟性高得吓人,随便学,也比旁人好得多,毕竟是探花郎的儿子。
可是探花郎儿子的字,比不上一个乡野丫头。
字比不上,画也比不上。
这怎么能呢?
然而确实如此。
“她怎么能是一个丫头呢?”
她不应该做一个丫头,太委屈她,她是真正有才华的人。
可是不做丫头,她怎么办呢?
她家里很不好,即使父亲没有生病,家里也没有钱财,吃穿已经不容易,哪里还能供她写字学画呢?
刘悯心里有了决断。
他清了清嗓子,确保自己待会儿说话时一定清晰有力。
他说,“你是真的还不错,我想,书房这里,你是可以胜任的。”
他讲这话,本质是一种示好,可态度仍旧是高高在上,因此,善来本应当说一些话的,最后却什么都没有讲。
刘悯也觉得她应当讲几句话,这样他才好继续把话往下说,她不和他说话,他就不该和她说话,不这样,多少有点倒贴的意思。
刘悯已经不再把善来当丫头看,他视他们为平等的两个人,但刘悯是个要脸面的人,即使是两个平等的人,对面站着,你不理我,我当然也不理你。他到哪里,都是这样的。
不过,善来的字画比他好,他不如她,她就在他之上。
所以,刘悯愿意倒贴,但是只能倒贴一点,不能太多。
“我要看书了,你也找些事做吧。”他这样和她说。
说话的时候,他把善来用掉的那张纸小心地折了起来。
丢了怪可惜的,得收起来才是。
刘悯自己动手,将书桌收拾了,而后拿起一本书,坐下安静看了起来。
善来在一旁站着。
茹蕙是这样和她讲的,少爷没有吩咐的时候,就站着,等吩咐。
看她一动不动,刘悯就问:“你怎么还站着?喜欢站?”
这话便有些气人了。
她当然不喜欢,是规矩,要她这样站着,她能有什么办法?这般明知故问,简直可恶。
她心里有不满,却不能讲,无论什么,她都得受着,这也是规矩,是奴仆对主人的本分。
但是当奴婢,善来其实是不甘愿的,她一直都在做一些无关痛痒的反抗,来支撑她清高的骨头。
沉默,就是她的反抗。
两次了,他和她说话,她不理他。
有些过分了。
刘悯暗暗咬起了牙。
那你就站着吧,看你能站多久。
他翻了一页书。
翻书的时候,眼睛顺势偷偷往旁边溜了一下。
她还在温顺地站着。
活该,他无声地动了动唇。
书又翻过一页。
两页。
三页。
她还在那里,沉默地,一动不动地站着。
刘悯有点烦了。
看不顺眼。
他撂了书,大声讲:“你总在那里站着做什么?很碍眼啊!不能去找些事做吗?识字的话,这么多书,不能找一本看吗?”说着,他猛然想起一件事来,兴奋得眼睛都亮堂了几分,“有本画谱,我先前翻到过,李公明编的,主录花鸟,水印套色,很难得的!”一边说,一边就去找。
善来也跟上去找,规矩本分什么的全都忘了。
“就是这个!”
捞出来,拍拍灰,递给身边人。
善来立马接过,到手的瞬间便开始翻起来。
花鸟木石,多种多样,每一画页都有画手介绍,历代名人佳作,一本综观。
“好东西,是不是?”刘悯得意地讲。
善来已看得痴了,手指说着着本上墨痕轻轻描绘……
她这副样子,刘悯看了十分满意,这才对嘛!多顺眼。
日光自碧纱窗射进来,浮尘在光里游动,她低头恬静站在那里,因为白,也发着光,耀眼夺目,仿佛下一刻就要熔掉了。
她真的是很美。
这样的一个人,怎么忍心叫她做婢女?
“我得对她好点。”
他决定原谅她。
“你还要站在这里吗?我可要回去了。”
然而善来充耳不闻,仍旧一动不动地站着,盯着画册瞧。
媚眼抛给瞎子看。
那你就站着吧。
刘悯转身走了。
回去了,仍旧看书。
夏深了,蝉多得很,赶也赶不尽的,一声长,一声短,连绵不绝地叫着。
叫得人心烦意乱。
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她怎么能看那么入神?人就在她旁边说话,却听不见。
他是又输了。
书画比不上,定力也不行。
刘悯觉得有些难以接受。
他不想再输。
所以强迫自己把书看下去。
他这个人还是有优点的,既决定了要把书看进去,就真的能把书看下去。
看完一篇,不知道过去了多久,耳朵竖起来听,还是听不见声响。
难道还在那儿站着吗?
他搁下书,轻手轻脚地找过去。
真的在。
她仍然在光里,还是漫天的浮尘,只是日光比先前更盛,她的脸,几乎要看不清。
书室深处是寂静的,蝉声,以及旁的喧嚣,统统传不进来,只有她翻动书页的声音,薄,而且脆。
刘悯想,一个人,以这样的精神做事,比旁人强,也是应当。
成全她就是了。
并且他自己也受到了激励。
他未必就比她愚钝,是以往过于懈怠,这才被她比了下去,若是同她一样用功,输赢可不一定。
他还是回去看书,然而才看了两页,就有声音在外头喊,“少爷。”
这声音刘悯是熟得很了,他的贴身侍女云屏,自小在他身边伺候的,前几日染了风寒,挪回自己家养病去了。
“快进来!”
窸窸窣窣的一阵响。
人进了门,高个子,鹅蛋脸,略施薄粉,两笔长眉,长长的扫到头发里,一对漆黑的眼珠子,精光闪闪,唇只有一点,不点而朱,丰润明丽。
刘悯笑着问:“你这就好全了吗?”
云屏施过礼,笑着答:“怎么没好?本来就不碍事,只是不敢赌,才回家去,如今都四五天了,那还能不好?不好,我怎么敢回来?”说话的时候,那双神气极足的眼睛已经极快把中堂来回溜了一遍。
刘悯道:“你回来就最好了,她们泡茶的手艺,全比不上你,好好的茶,泡不出好味,简直是糟践东西。”
云屏还是笑,“这是我没教好了,回去我就再教,绝不叫她们糟践你的东西。”
刘悯笑道:“有你也就够了,不必再教她们什么了,已经学了那么些回,还学不会,何必再费功夫。”
“少爷说的是。”
刘悯又问:“你过来,可是有什么事?”
“正是呢,罗妈妈进来了,现今在老太太那儿,老太太问你午间可要回福泽堂吃饭。”
“当然要回,怎么不回?”说着,站起来,“我现在就过去。”又说,“怎么不早和我说?”
云屏笑道:“罗妈妈也是才过来。”这时候,她的眼睛正大光明地四处看起来,“怎么不见新来的那个?不在吗?罗妈妈也想见一面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