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许久,即便苏笛已经走远,闻人昱总觉得他的身边还总泛着一股淡淡的桃花味道,清爽香甜,令人神迷,也确实没那么孤单了,那香气和那可人儿带来的温暖伴随了他好一阵儿。
苏笛原谅他了,苏笛说很快就会回来的,他们不会分开的。
经历了数不清的生死考验的他们比起一般的小情侣更加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也要更懂得不留遗憾是件多么重要的事情,有想要在一起的人,也有想要去做一次的事儿,那么这一次就试试看两手抓吧!
闻人昱自己也一直认为他是个高冷的郎君,是个只会一辈子看正经书,做正经事的人,一辈子执着于求学问道,做大官、赚大钱,严肃认真地做学问,总是摆出一副比起同龄人更加成熟稳重的样子来。可没有想到,苏笛就这么突然出现在了他的生命里,让他顷刻之间就破防了。
他自己也不知道,原来那只属于少年人的意气,那属于……苏笛怎么告诉自己的来着……哦,对,年下小弟弟!是这个词,年下就是比她年龄小的意思。
闻人昱是个很喜欢记笔记的人,很早开始就相信好记性不如烂笔头的道理,加上很是好学,其实一直随身带着一本小本子,之前做小厮的时候是捡别人不要的书页做的,现在是特意买的最好的“笔记本”。
之前记录的都是主子家的先生说的“金玉良言”,而现在在那上面全都是苏笛的交代和吩咐以及一些有关于她的事情。
对于闻人昱来说,苏笛先生说的话也是字字珠玑发人深省的,也都得好好记录下来才可以。
闻人昱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原来是这样的一个人,为了得到她的爱,甘愿舍弃尊严和良知,甘愿舍弃功名和财富,舍弃那些他一直不停拼着性命才好不容易追上了的东西。
他就这么在那个真的值得他爱一辈子的女人面前卑微起来,并且不但不觉得羞耻,反而觉得挺骄傲的,他本就是因为她才活下来的,她就是那个来拯救他的天降神女,既然如此,那跪一跪,拜一拜,哭一哭,求一求,便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了。
闻人昱很高兴因为苏笛的缘故能够认识一个这样的自己,不是外人嘲笑的没骨气、怕老婆,只是保持初心不忘本,永远敬爱自己心爱的姑娘而已。
而苏笛也迅速擦干分别的泪水,投入到她那个筹谋已久的创业计划当中去了。
闻人昱上交的工资三十两,自己卖珍珠剩下的三十两,以及徐成事听到苏笛要创业毫不犹豫拿出的积蓄四十两,这些来自四面八方的亲朋好友的支持就这么汇集到了苏笛的钱袋子里,这么七七八八加起来刚好一百两,铺面的年租金得押一付一,那么就是八十两,剩下二十两以及自己那些几千文的积蓄就用来布置店面和招工人,对对,就这样,完美!
徐成事是大股东,闻人昱是小股东,自己嘛,就当老板来负责运营吧!
说实话,徐成事听了她的计划,毫不犹豫地决定拿出全部积蓄支持她的时候苏笛都惊呆了,本来以为大家都是闲汉,他也不会有多少存款,估计也不是什么大问题,而且说好了以后要按照他的投入分红给他,他也不会吃亏。
加上徐成事也说已经留下了足够平日里吃穿用度的,说是积蓄其实也就是结余,他干闲汉也干腻了,和苏笛一样都想尝尝当老板的滋味了,他循规蹈矩了一辈子,过得未免有些太忠厚老实了,他也想要试一下这一份新事业。
未曾想,他捐助的那一笔就是这启动资金里占最大头的那一部分,足足四十两。
同样都是闲汉,怎么原本的苏笛加上后来的自己努力了许久都没有攒上过什么钱,他也不过比自己早干个两年,就会有这么多钱呢?
北宋的四十两银子算成现代货币大概都能有渐近十万块了,对于一直在金钱上没什么见识的苏笛而言,真的是笔不少的资金,她也下定决心一定不辜负了他的大力支持。
在就这么机缘巧合地靠着真本事和好人缘,凑齐了启动资金之后,做了一辈子牛马打工人,甚至这辈子到目前为止还是牛马打工人的苏笛终于要开始自己的创业计划了,从小闲汉终于
也要变成她最羡慕的闲汉老板了。
终于可以不用再日日风吹日晒雨淋甚至还有雷劈的了。
说实话,跑外卖真的有点儿太累人了,外卖员的工作她真的已经做了太久了。
不过,唯一的遗憾当然还是,看来和送外卖这辈子也脱不了干系了。
罢了罢了,我最擅长的就是认命了,既来之则安之,那就再做一次单王吧!
苏笛的外送事业因为她创业计划已经迈出了第一步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再次见面的时候,他们都是更好的自己了吧。
在他们努力地谈恋爱和搞事业的同时,那一位一直纠缠着他们,多次陷他们于绝境甚至是死地的苏柔雪,就这么坐着马车再一次向着辽国,也就是契丹族所在之地出发了。
路程大约两百公里,其实也不算很远的,但这一次,苏柔雪是真的要嫁过去了,想好了,不会再反悔了,于是,为了表达诚意,也是为了真的把他的这个麻烦妹妹好好送走,陛下可谓真的是下了血本了,光是礼单的长度都足够绕龙椅三圈了,更别说变出实物来的话得有多少了。
哎,陛下望着那本就因为那澜渊之盟还没结束,还有几年的“岁币”要缴,金银布帛之类刚刚送出去了一大堆的国库直叹气,如今为了他这个妹妹,看来还要再送上不菲的礼物对面估计才会愿意再好好接受她,她这个吃了太多苦的妹妹过去之后下能够不吃苦。
这一次应该不会再出什么岔子了吧!毕竟苏柔雪是当着很多大官员的面儿,亲口说的自己要嫁给这个大胡子的王子来着的,应当是不会再有什么差池了吧。
两个人也已经在皇宫里简单办过婚仪了,她和那契丹王子的婚事也就这么变成了板上定钉,不会再有什么变数了吧。
这一次去往那里的心情与之前截然不同,苏柔雪悄悄掀开马车的帘子,把脑袋探出去往外面看。
她这才发现原来这一路的风景有这么美,原来从汴梁出去,穿过丛林,经过荒原,能够来到的竟然是这样一片如此开阔的大草原,草原上牛羊成群,不时有骑着骏马的少年路过,该有的宫室楼阁,全都被帐篷和草屋所取代,和那庄严肃穆的皇城不同,这里处处洋溢着自由和洒脱的气息。
说来惭愧,虽然之前已经因为种种原因,来来回回地往返了多次了,每一次走的也都是这一条路,但先前的几次,她都因为心情糟糕,无心在此,一直都只在专心想着自己要怎么从这里要逃回去,想着怎么要才能全身而退……完全没有注意到这其实也是个好地方来着。
倘若抛开那战事和两国所有的恩怨情仇不说,苏柔雪发现自己或许会真的爱上这个地方,当了公主之后,她虽能为所欲为,想要什么几乎就都能立刻得到,但总归是被束缚的,被公主的身份、那家国使命拴住了的,每时每刻都要保持仪态,不能有一点儿失去体面的地方。
为了得到那王权富贵,苏柔雪再一次失去了自由,从被困在那山野乡间变成了被困在这金瓦红墙,甚至还从能与母亲相依,变成了孤身一人,她很久很久没有被人爱过了,也似乎从一生下来就没有自由过。
草原上的空气很好,天也是格外的蓝,视野很开阔,远方也终于变成了一个看不到尽头的地方,这种感觉真的很好,苏柔雪的心里也第一次开始有了期待。
就这么带着那浩浩荡荡的队伍,契丹人坐的车十几辆、公主和契丹王子同乘一辆,公主随从十几辆,以及随行礼物近百辆地就这么慢慢地从汴梁到了辽国。
缓缓地在那片无垠的大草原上穿行,还有几十里就快要到那里的贵族之地的时候,天上突然开始下雪了。
望着那漫天飞雪,苏柔雪伸出手掌接住了一片。
那雪花轻轻柔柔落在她的手掌心里,晶莹剔透的很温柔很美丽。
就和她的名字一样,是一场讨人喜欢的柔和的雪,不冻人,不伤人的很美丽的雪。
她一直挣扎着、痛苦着,被各种情绪交杂着的心,在接住那片雪花的时候,突然就这么凝固了,然后平静下来,她这辈子第一次地深深地松了一口气。
那个名叫柔雪的姑娘,收敛起了平日里的张扬和蛮横,眉眼温和下来,她又轻轻松开手掌,那雪花已然变成雪水,顺着她的掌心流下,手指滴下,似乎也带着她所有的旧恨和错爱一起,就这么化作了一滴微不足道的,太阳出来就会蒸发殆尽的水,留在了她正远离皇城的那路上。
苏柔雪回过头,望着身旁那个正目不转睛盯着她看的那位“大胡子王子”,温柔地笑了。
闻人昱我不爱你了,一点儿都不爱了。
那个比起万千灯火也不逊色的少年郎就这么在她的记忆里渐渐模糊起来,而变得更加清楚的是眼前这个自在潇洒的草原汉子的形象。
那是她第一次笃定真诚地被一个人爱,也她第一次真诚笃定地去爱一个人。
这一次,是真的和亲了吧,和和气气地去成亲了呢。
过去的一切,就这么都和解了吧!
就这样,三个人就都成为了更好的自己,沉静已久的生活也就这么突然都精彩了起来。